各企业:
关于校办企业员工离沈管理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在校内办公企业的员工,严格执行学校规定。出行前填写学校公文自动化发布的《沈阳建筑大学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离沈审批备案表》,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在校外办公企业,在执行沈阳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前提下,按学校有关精神加强员工离沈事项管理。员工离沈申请由企业、资产公司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报学校备案。同时要求:
(1)离沈人员出行期间做好自我防护,严格执行到达地防控工作要求。回沈后,按沈阳市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员工所在企业要重点做好返沈人员的健康状况跟踪。
(2)员工离沈、返沈情况由各企业自行掌握。员工返沈后14天内不得进入学校校园。
(3)未离沈员工进入校园执行学校规定,建议除工作需要尽可能避免进入学校校园。
资产经营总公司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