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4月22日,学校印发《沈阳建筑大学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行为规范管理办法》(详见公文自动化),对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明确了处罚办法。
各企业要积极贯彻落实学校上述文件精神与要求,并结合本单位情况明确相关管理办法。校内企业员工与进入学校的校外企业员工,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要严格落实员工离沈事项管理。要求员工非必要不离开沈阳、不参加集聚活动。对校外办公的企业员工,确需离沈的,应填报《沈阳建筑大学校办产业疫情防控期间员工离沈申请表》,经企业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资产经营公司审批,待批准后方可离沈。审批情况同时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员工出行应采取较为安全的交通出行方式并做好个人防护,返沈后应第一时间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行程和健康状况,并按沈阳市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员工所在企业要做好返沈人员的日报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各企业要按学校要求继续认真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求每名员工做到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做好疫情防控,个人防控是关键,要教育引导广大员工提高防控意识,做好自我防控,共同营造健康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资产经营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