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作出具体安排,持续推进落实,确保
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在坚决服从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的同时,要确保学习内容与学习质量不
缩水、不打折扣,在完成第三季度学习内容的同时,上半年未完成或有遗漏的学习内容要尽快补足,各党支部
需于9月28日前将《第三季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完成情况审查表》报送至校办产业党总
支。
二、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一)各党支部要进一步学习贯彻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开
展“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 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和省委教育工委要求,对照《条例》规定,根
据总支检查情况,逐项进行整改。
(二)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可采取个人自学、思想汇报、志愿服务和视频会议等形式,严格落
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按时填写组织生活记录,不断规范和完善党建活动相关资料。
(三)规范党支部设置管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执行,党支部出现调整要提
前向党总支报备。
学校党委拟定10月份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调研督导。调研重点围绕各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
况、“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活动情况、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工作情况,以查阅资
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学校将集中对各单位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全覆盖、菜单式检查,
各支部要认真做好支部党建工作,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前做好工作以备检查。
三、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一)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工作。具体按党委组织部《关于推荐确定2020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执行。各支部如有发展入党积极分子,要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并于9月22日前完成2020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
子推荐工作,填写《入党积极分子信息汇总表》,连同备案材料报送党总支。
(二)2020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工作。2020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分两期进行,9月
份、10月份各举办一期。教职工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将于10月开展,请有涉及的支部提前做好准备,各支部要
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加强管理,做好培训班学员推荐、督学工作,高质量完成本年度发展党员工作。具体文
件另发。
四、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
各支部有党员新转入或转出情况,要及时办理。对于有党员新转入的情况,要严格做好党员材料审查,确
保党员按时交纳党费,正常参加组织生活。
五、做好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学校《关于开展2019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沈建党发〔2019〕96号)
已对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进行了部署。由于疫情原因,结合工作实际,校办产业党总支拟于近
期开展考核工作。考核形式主要以书面形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学校党委决策部署,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
2.统筹推进党建工作情况。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
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检查、大提升”活动,加
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贯彻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辽宁省高校党建质
量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开展“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情况;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三会
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日活动、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质量情况;严格党员发展标准和程序、
提升党员发展质量情况;加强党员教育和规范管理情况;党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情况;探索创新性工作、研
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等情况。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定期联系走访师生、员工,了解掌握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等
情况;加强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管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等情况;实施党建带群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等情况。
4.抓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今后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等。
开展述职评议要在聚焦以上重点内容的基础上,注重用数据、事例说话,突出本单位党建工作特点,特别
是要注重突出特色工作、特色做法,防止千篇一律、千人一面。书面述职格式参考《2019年度基层党组织书
记抓党建工作书面述职格式模板》,请各支部于9月14日前报送书面述职报告。
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宣传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宣传工作,党委组织部已开通“沈建大微党建”微信公众号。各支部
要加强党建工作宣传,结合实际,做好计划,加强总结,及时向党总支报送稿件,由党总支汇总并上报学校。
学校将从2020年9月份开始按月汇总、通报各单位送稿和刊稿情况。同时,要充分通过校、院官方网站、微信
公众号以及校外媒体等加强党建工作宣传,学校择优向辽宁高校党建网、辽沈智慧党建平台推荐,展示我校党
建工作成果。
七、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各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全校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主动担当
作为的通知》(沈建党发〔2020〕6号)要求,持续引导职工坚定信心、服从大局、严守纪律。要及时准确的
宣传报道疫情防控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
校办产业党总支
2020年9月1日